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銀行:弱勢將被迫轉向地下錢莊

立法院初審通過法定利率上限調降至百分之十六,自存倉銀行業者昨天無奈說,修法只會助長地下金融更加猖獗。目前銀行業超過百分之十六的借貸利率,大多數集中在信用較不良客戶的信用卡、現金卡利率。不願具名銀行主管說,銀行辦理無擔保放款時,會評估風險和利潤,如果客戶的財務狀況、信用紀錄,應適用百分之十六至廿的利率(例如:百分之十八),但法定利率上限只有百分之十六,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乾脆就不做這筆生意,不借錢給他。這名主管說,被銀行拒絕後,客戶若缺錢迷你倉勢必被迫轉往民間金融周轉,例如標會、向當鋪借錢等,甚至轉向以「月」計息的地下金融(地下錢莊),調降法定利率上限,不僅無法保障經濟弱勢者,反而害了他們,「實在不懂立法院在想什麼?」也有銀行主管指出,銀行放款時,會依據客戶信用狀況給予不同利率,一般來說,適用利率接近百分之廿的客戶,大多數屬於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每月信用卡帳單無法全額繳清,只能繳納最低金額;這類客戶並無不良信用紀錄,但風險偏高,若調降法定利率上限,銀行只好捨棄高風險客戶。mini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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