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大眾銀行:莊女申貸時 才知是凶宅 指絕無隱匿

大眾銀行昨強調,自存倉絕未故意隱瞞凶宅,不貸款的主因是大眾銀並未承接法拍屋房貸。總行已決定以「債權讓與」方式,負擔莊須向法院補足的卅九萬元差額。大眾銀行是台南善化凶宅法拍屋的第一順位債權銀行,據了解,蘇姓原屋主一直有付房貸,去年九月一日,蘇母與蘇疑遭逼債,離家躲債兩天後,母子在房內燒炭同赴黃泉。大眾銀行台北總行協理黃英哲表示,大眾銀事後聲請拍賣,銀行人員陪同法院書記官赴現場履勘,當時屋內還有蘇的父親居住,因此未進一步了解該屋是不是凶宅。大眾銀是在莊明玉得標後付不出尾款,且赴其他銀行申請貸款遭拒,向該行申請貸款時,才知道房屋是凶宅,法院也在莊棄標後的第四拍特二拍公告中註記為凶宅。大眾銀發言人張寒青表示,依規定銀行有告知責任,但銀行直到莊明玉上門要求貸款迷你倉知道房子是凶宅,絕無故意隱匿不告知。張寒青說,買法拍屋與一般房屋不同,後者由買方向銀行貸款,前者由銀行先墊付屋款給法院,待買方取得房產所有權再辦貸款。由於法拍屋墊付問題多,很多銀行都不接墊付業務。「對莊女士的遭遇我們深表同情!」黃英哲說,總行昨天開會認為,在房貸過程中,大眾銀在程序上並無疏失,「但道義上應照顧莊女士」,因此決定以「債權讓與」方式,負擔莊須向法院補足的卅九萬差額,「幫忙解決這個問題」。張寒青說,大眾只承做一般房貸業務,並未承作法拍屋房貸,並在莊向大眾詢問時告知。大眾銀行還指出,莊來申請房貸時,已建議她,若手上沒有資金「要找法院,以買到凶宅為由,爭取退還押標金」;因為過去的確有法院因為拍出凶宅,但在當事人爭取下,願意退還押標金的案例。mini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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