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馬來西亞

(吉隆坡1日訊)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指出,存倉森美蘭州瓜拉沙花排污管工程延遲竣工,導致施工成本從原本8千145萬令吉,暴漲至1億2千165萬,增幅達49.3%或4千零20萬令吉。總稽查司認為,國家排污局應向負責施工的承包商,索取拖延竣工的賠償。促排污局向承包商索償"在遴選承包商來興建上述排污工程時,總稽查司認為當局應根據承包商的技術和財務能力來篩選,這可避免政府蒙虧。"報告指出,瓜拉沙花排污管興建工程,是於2005年8月15日公開招標,國家排污局招標評估委員會建議讓Road Builder私人有限公司得標,工程價值為1億1千771萬令吉,為期30個月竣工,而由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於2005年12月12日向財政局提呈的建議,也是Road Builder公司。"財政部於2006年1月4日發出的公函,宣佈了與上述評估委員會不同建議的承包商名單,那便是Satriadesa Corporation私人有限公司,工程成本為9千889萬令吉,為期30個月。"延長期承包商未符水平"Satriadesa Corporation在第二回合技術能力檢測未能取得50%分數而宣告失敗。後來,該承包商無法按合約期限完工,不過,卻獲得延長竣工期至2009年9月9日儲存延長了306天。延長期內,承包商表現未符水平,導致國家排污局於2009年6月26日發出停工通知書給承包商,整個過程致使排污工程拖延42.1%。""後來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成立工程救援委員會,委員會於2009年7月24日,公佈說明該工程遭拖延了50.3%。該承包商獲得委員會批准頒予多173天的延遲竣工期限,至2010年3月1日期滿,同時也獲提醒,若再延遲竣工,工程合約即告終止。根據稽查發現,其工程合約已在2010年1月7日遭終止,比原定屆滿日更早。""救援委員會後來委任Tuah Mahir私人有限公司接手剩餘工程,成本為9千175萬令吉,為期24個月至2012年10月1日。但無法如期完工,工程獲延長多290天至2013年5月18日的最後期限。"監管單位須負責任報告指出,國家排污局於今年3月8日解釋說,該局將會在今年7月向Satriadesa Corporation索償。"財政部於今年5月21日解釋說,由於由Road Builder負責的布努斯(Bunus)排污處理站工程出現26%的工程延遲進度,所以不獲選為瓜拉沙花工程承包商。此事不能單只歸咎於承包商遴選的責任,有關單位的監管也是其中的因素。"【相?新聞請點大事件:2012年稽查報告】;self storag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