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馬來西亞

(雪蘭莪 八打靈再也29日綜合訊)開門七件事,迷你倉柴米油鹽醬醋茶當中,米、油、鹽、醬、醋等生活日常用品屬於消費稅"零稅率"商品,無需徵收消費稅,不過一些如鱈魚、鰻魚、龍蝦、松露、海膽等被視為高級食材也被列入消費稅零稅率。消費稅落實後,除了6%的標準稅率,一些用品和服務屬於零稅率供應和豁免供應。"零稅率"就是徵收的稅率為零,商家可獲得進項稅回扣,多數是人們日常時候吃喝等必需品以及服務;例如米、食用油、鹽、糖、麵粉、肉類、蔬菜、水果(不包括進口水果)、乾貨、調味料、食水、首200單位的電流供應。金融交通列"豁免稅率"而"豁免稅率"則是商家無法享有進項稅回扣,也不能向消費人徵收銷項稅(OutputTax)。包括私人學前教育、小學與中學的教育服務以及食堂;托兒服務、醫療保健服務、而屬於住宅用途、農業、墓地、遊樂場或宗教建築也豁免消費稅。此外,任何來往、定期存款或儲蓄戶頭,提供任何貸款、賒帳或類似服務;任何有關貨幣兌換或轉換貨幣所有權的服務、提供任何人壽保險或再保險等金融服務都屬於豁免消費稅項目。公共交通如巴士(不包括租用巴士)、德士(不包括機場德士、豪華德士或出租車)、火車、客船(不包括休閒用途船只);高速大道收費站和高架天橋也屬於豁免項目。周芝簡:若機制不完善商販有機會逃稅大馬稅務協會理事兼特許會計師周芝簡指出,即使實施消費稅,這項稅制仍然存在一些漏洞。他表示,如果政府的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小商販可能藉機逃稅。他說,另一個漏洞是,一些年度營業額未達50萬令吉(無需征消費稅)的小型商販可能趁機牟利,將物價上漲6%。他強調,消費稅的有效落實有賴於商販改變生意模式,建立系統化的營業額記錄。他今日受訪時指出,消費稅的納稅對象為年度營業額為50萬令吉或以上的企業,諸如嘛嘛檔、街邊攤販、夜市或早市小販的小生意,他們一年的營業額或已逾50萬令吉,不過由於沒有系統化的營業額記錄,因此難以估計。他指這涉及一個新的會計系統的建立,政府有撥款援助中小型企業安裝會計軟件,同時企業員工在接受軟件使用與賬目相關的培訓時也能夠向政府要求扣稅。他認為政府應利用17個月的時間,建立一個簡便統一的會計系統,以便小商販能夠迅速上手。若商家配合政府消費稅衝擊可減少周芝簡指出,消費稅所帶來的衝擊大小,物價會否高漲,取決於商家的良心,商家應盡力配合政府,減少消費稅的負面影響。他說,在現有銷售稅制度下,製造商或進口商需向批發商徵收10%的銷售稅,但在後年落實消費稅後,製造商或進口商只能向批發商徵收6%的消費稅,換言之,批發商的成本將會下跌4%,是消費稅制的最大受益者。"消費稅對消費者有多項好處,包括避免雙重課稅。例如,酒店向製造商購買咖啡時需繳10%的銷售稅,然後酒店會把這項成本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加上消費者還要被徵收6%的服務稅,所以就被雙重課稅。"不過,消費稅制度卻允許酒店向政府回扣在購貨時所繳交給製造商的消費稅(即進項稅,InputTax),無需把這項成本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而只是向消費者徵收6%的消費稅,消費者就能夠買到更便宜的咖啡。雖然理論上如此,但他懷疑以"利"為本的商家是否會在享有政府回扣進項稅的同時,下調商品價格。"再者,商家在配合落實消費稅的過程中,所承擔的成本雖可獲政府扣稅,但不排除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造成短期的通貨膨脹。"他表示,我國雖有《2010年價格統制與反暴利法令》防範商家藉機牟取暴利,但政府的態度是其中關鍵,政府是否能夠嚴厲對付不合作的商家,把利益交還給消費者?這也涉及非常龐大的監督成本。服務稅與服務費不同周芝簡也提醒消費者,服務稅與服務費是兩項不同的費用。目前餐旅業都會向消費者徵收兩項費用,一是服務費,另一項是服務稅或政府稅,通常商品和服務的服務費收費率是10%,自存倉服務稅則是6%的法定稅率(自2011年起在1975年服務稅法令生效),商家將所收到的服務稅支付給政府,而服務費則是支付給員工。在消費稅制度下,現有的服務稅將被消費稅取代,稅率維持不變(6%),但由於納稅範圍從300萬的年度營業額下調至50萬令吉,所以政府的徵稅對象更為廣泛。在餐旅業方面,消費者將會在更多酒店、餐館、酒吧被徵收消費稅,而不如以前只局限在高消費地點。另一方面,周芝簡也指政府還未宣佈消費稅制是否包括實行外國遊客退稅政策。"我們還不知道政府會否仿效泰國允許外國遊客免付消費稅。"由於旅遊業是我國的重點行業,他認為實行退稅政策能夠吸引更多外國遊客,對國家是一件好事。43令吉60仙以下獲豁免家庭用電多須繳消費稅雖然在財政預算案下,家庭用戶的每月首200單位電流豁免消費稅,但是首200單位相當於43令吉60仙的電費,因此預料很多家庭必須繳交6%消費稅。據國能最新的電費率,每月首200單位的電費率為每千瓦時21.8仙,200千瓦時的用電量相當於43令吉60仙的電費,不過很多家庭的用電量超過100令吉。政府制定執行監督方式商家須憑發票辦理減稅雖然層層課稅,政府在推行消費稅(GST)機制上也制定了一套執行監督方式,即強制規定商家必須憑稅務發票(tax invoice)向政府辦理減稅手續,否則無法獲得減稅。在征收消費稅機制上,關稅局屬下的消費稅負責單位制定了稅務發票,以讓商家能憑發票申領減稅。關稅局以3種征稅情況,即"標准稅率"(standard-rate supplies)、"零稅率"(zero-ratesupplies)和"豁免稅率"(exempt supplies)情況下,商家至消費人的征稅率,及可獲得減稅的幅度。"標准稅率"說明,當消費人購買一件商品前,須經過4道程序,即原料供應、工廠製造、批發及零售。政府將從原料供應開始征收6%消費稅,但工廠、批發及零售商都可以憑稅務發票申領減稅,可以獲得免征收上一層已征收的消費稅,不會加重生產成本。防消費稅納入生產成本考量到部份不良商家或在生產過程中,將消費稅納入自己的生產成本中,關稅局規定商家須憑發票才能申領減稅,因此可以防範商家擅自將消費稅納入生產成本中,導致物價上漲。負責消費稅事務官員對星洲日報說,舉例一件商品的售價156令吉,在加上6%消費稅後,實際售價是165令吉36仙,消費稅額為9令吉36仙;但是由於這件商品在原料、工廠至批發過程中,已經累積付了7令吉50仙的消費稅,因此在零售階段時所征收的9令吉36仙消費稅,必須減免累積的7令吉50仙,實際消費稅僅1令吉86仙。"從標准稅率的征稅表中,由於消費稅的征收方式有別於其它稅務,因此在層層扣稅後,表面上看消費稅不低,但實際繳付的消費稅額卻相對低廉。"他強調,消費稅不是商家在制定物價時的考量因素,加上商家必須憑發票才能減稅,因此政府落實消費稅並不會影響商家制定物價。編者的話政府應先瘦身減赤消費稅要來了,人民的腦海開始浮現各種疑問。如"牛奶及外國水果有征稅,但龍蝦及生蠔卻無須繳稅","廁紙要給稅,買屋卻不要稅。"龍蝦可不便宜,但免稅,牛奶卻為何要征稅?這些疑問都在等候當局去厘清。高官千篇一律以"消費稅不會加重人民負擔"、"大馬通膨率低"等理由為消費稅說項,並不能解除人民的疑惑。根據政府的說法,在撤銷服務稅和銷售稅後,消費稅的實施並不會導致物價上漲,反而能讓物價下跌。果真如此的話,人民對消費稅還有怨言嗎?與所得稅相比,消費稅是更公平的稅收制度;也是更穩定的政府稅收來源。理智的國民都樂於見到國家有更多盈余作發展開銷,也有助於擺脫糾纏了17年的赤字。消費稅落實前,人民也期待政府縮減龐大的行政開銷,為公共服務瘦身,並糾正公務員揮霍公帑的心態,集體為減赤而努力。 ;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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