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碧潭吊橋 指定為古蹟

 【本報記者任青莉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昨天下午召開「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迷你倉價錢討論後指出,決議將新店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市府強調,碧潭吊橋是全民記憶,不會拆除。 新北市政府表示,審議委員會中,全部15位委員中,除副主任委員出缺、兩位不克出席外,共計12位委員參與會議。審議委員會歷經100分鐘討論,決議將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 依據文資迷你倉庫規訂,文化資產分為七大類,其中古蹟與歷史建築同類,文資法對於古蹟或歷史建築的保護具有相同意義。雖然歷史建築在管理維護較為彈性,但是,公有文化資產在文資法的保存上,歷史建築與古蹟的方式是一樣的。 新北市長朱立倫多次重申,「碧潭吊橋絕對會永續存在」,他也強調無論是歷史建築或者是古蹟,碧潭吊橋都是新北市最重要的觀光資源與文化資產,更是全民的記憶,市府絕對不可能拆除。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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