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守護碧潭吊橋爭取成古蹟林崇熙:已具備歷史、文化、科學及藝術價值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預定今(三十一)日召開碧潭吊橋第二次文資審查大會,迷你倉新蒲崗碧潭吊橋守護聯盟昨(三十)日向新北市市長朱立倫提出「三問」,既然透過媒體放話說「碧潭吊橋不會拆」,那為何反對指定古蹟?否則市府官員代表在二十六日的碧潭吊橋古蹟審查會議中,怎會一致投下反對票?碧潭吊橋守護聯盟昨天上午找來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林崇熙、淡江大學建築系主任黃瑞茂、土木工程師王偉民、環境法律人協會蔡志揚律師、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共同在立法院召開「請問朱市長『碧潭吊橋不會拆』,那為何反對指定古蹟?」記者會。林崇熙表示,新北市政府六月二十六日召開碧潭吊橋第一次古蹟審查大會中,以七票古蹟對四票歷史建築,意思就是所有審查委員都一致同意碧迷你倉出租吊橋具有文化資產的價值,並不反對碧潭吊橋成為文化資產。但是,他說,為何現在大家希望碧潭吊橋成為「古蹟」,「歷史建築」又有何不同?「歷史建築」跟「古蹟」都是法定文化資產七大項中的兩項,問題是「歷史建築」是登錄,「古蹟」是指定,「指定」的意思是有公權力的強制介入,所以有非常強的法律保護,民眾若毀損「古蹟」,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也相應的,對於古蹟會有各種不同補償,包括容積移轉或是地下稅的減免。林崇熙還舉文資法第三條說明,通常具備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以及藝術價值者就可稱為「文化資產」,而碧潭吊橋相當難得的這四項價值都有,只要具備一項價值者就可足為「歷史建築」,而通常只要具備其中二項價值以上就可成「古蹟」,而碧潭吊橋四項價值全都有。儲存倉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