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馬來西亞

(布城23日訊)環境局與電腦驗車中心(Puspakom)週五簽署柴油車排煙測試服務協約,迷你倉新蒲崗舉凡違反環境局條令排放超過50赫特里廢氣單位(HSU)而被罰款的柴油車輛,自9月1日起必須前往全國共42間電腦驗車中心進行排煙測試。環境局總監拿督哈麗瑪透露,截至今年6月30日,該局在全國各地的主要道路上針對7萬6373輛柴油車進檢驗,其中1萬8876輛柴油車進行排煙測試,當中又有1216輛柴油車違反排煙限制輛,即排煙超過50赫特里廢氣單位。她聲稱,礙於環境局人力資源及基本設施受限,過往被罰款的柴油車輛必須在公共場所,如體育館的停車場、州政府的空地、夜市擺賣場所等進行排煙測試;這些車輛在通過排煙測試後,才獲批准重新上路。"但是,這也同時為造成司機及公眾帶來不便,環境局也認為難以尋覓合適的地點進行排煙測試。"測試工作外包Puspakom她說,環境局為解決此問題,決定把排煙測試工作外包給電腦驗車中心,以讓柴油車輛的排煙測試能更有效地進行。"我們將設置一項標準作業程序(SOP),當排煙測試進行時,僅需一名曾受培訓及專業的環境局官員前往電腦驗車中心的分行監督及核實電腦驗車中心職員對柴油車輛的排煙測試。"她強調,在法令闡明下,環境局官員必須親身出迷你倉出租在電腦驗車中心的排煙測試。她說,在電腦驗車中心為商用車輛進行排煙測試的職員必須經過培訓,也必須獲得由環境局頒發的專業文憑。她補充,舉凡接獲環境傳單的柴油車輛,必須在10天內前往電腦驗車中心進行排煙測試,否則該柴油車輛不可上路。出席簽署合作儀式包括天然資源及環境部部長拿督斯里巴拉尼威、DRB—Hicom集團董事經理丹斯里卡米爾、DRB—Hicom集團首席營運員拿督莫哈末拉吉、電腦驗車中心首席執行員莫哈末蘇古、環境局副營運總監拿朱基菲等。政府承擔車主首次測試費環境局總監哈麗瑪說,政府將為接獲傳票的柴油車輛車主承擔首次的排煙測試費用。她指出,舉凡排煙量超過50赫特里廢氣單位的柴油車輛車主接獲傳票後,首次前往電腦驗車中心進行排煙測試時,不需繳交測試費用,測試款額將由環境局所負責。"不過,若該輛車在首次排煙測試中無法通過,在第二次進行排煙測試時就得自行付費了。"她解釋,這意味著政府每年僅為每一輛受罰款的柴油車提供一次免費的排煙測試。她稱,接獲傳票的車主若不為車輛進行排煙測試,可面對承擔2000令吉的罰款。電腦驗車中心首席執行員莫哈末蘇古則指出,每次排煙測試的費用為30令吉,而該中心也準備充足的人力資源配合環境局為商用車輛進行排煙測試。;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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