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新加坡

(侯�祥報道)代課教師無力償還債務,self storage偷同事的膝上型電腦去賣,連學校讓他教課用的膝上型電腦他也不放過,一樣偷走賣掉。37歲的阿索甘有失信、偽造文件及欺騙案底,曾坐過牢。他這次面對偷竊和失信等兩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九個月。被告聞判後神情凝重,表示有私事要處理,希望法官准他延遲服刑。法官批准他的申請,讓他在本月23日開始服刑,保金1萬5000元。被告案發時是宏茂橋5道的永康中學(Yio Chu Kang Secondary School)的代課教師,負責教導英文。被告是在去年中到永康中學代課,同年6月22日中午12時40分,同事伊斯米(31歲)將自己的膝上型電腦和電插頭放在教職員休息室桌上,然後出去禱告。下午4時30分,他回到休息室,發現價值2000余元的電腦和電插頭不見了。兩台電腦共賣750元此外,由於被告是代課教迷你倉,學校發給他一台膝上型電腦和配件,包括袋子、鼠標器及電插頭,作為教課之用。膝上型電腦價值300元。8月間,被告辭去代課教師職務,學校要他歸還電腦。被告遲遲不還。事實上,被告因經濟困難,已經以150元把電腦賣給聯邦通道的一家商店。至於伊斯米的電腦,警方在12月14日獲知被告把電腦賣給了聯邦通道一家專賣二手貨的商店。根據調查,被告是在6月23日以600元價格賣給商店。警方沒有起回那兩台電腦和配件等財物,因為它們已出口到國外。被告案發後把錢償還事主。根據警方記錄,被告因欺騙和偽造文件,而于2005年被判監九個月。此外,他因失信于2010年被判坐牢六個月。阿瑪吉星律師求情說,被告欠下債務,為還債才拿走兩台電腦,他也已把情況告訴學校。律師表示,被告並不是要賣掉電腦,他想等有錢之後贖回。他是在被捕後才知道兩台電腦已賣到國外。文件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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