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官媒揭禁令下送禮花招:靠網絡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紀委屢次發文,mini storage嚴禁節日期間公款送禮、吃喝等。然而,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單位和個人「暗度陳倉」,運用網絡交易逃避監督,而且送禮與收禮互不見面。「新華視點」調查一些網站,以及在北京、重慶、長沙等地採訪後發現上述情況。 例如一種名為「禮品冊」的商品在網絡上銷售量急遽升溫,在搜索引擎輸入這3個字,顯示結果達190多萬條,大多是專門銷售禮品冊的網站。送禮與收禮 皆穿「隱身衣」據「滿橙禮品」一名陳姓推銷員介紹,送禮者先確定禮品檔次並付款,留下收禮者地址,網站先寄給收禮者一張有賬號密碼的禮品冊,然後透過密碼登錄網站,自行選擇禮品,之後快遞送達。據了解,禮品冊是一張巴掌大的卡片,不起眼,收禮人自挑禮品,又可馬上收到,既安全隱蔽,又投其所好。銷售人員透露,公務送禮是他們主要業務,但對禮品冊購買者的單位名稱卻諱莫如深。「新博雅禮品」銷售人員告訴新華社:「最近有不少企業買禮品冊送給機關單位,都是十幾self storage元的大單。」「禮尚往來」的一位銷售人員說:因為檢查嚴,「購買單位資訊我們會嚴格保密,你買的東西、送的人,只有我了解,連我的同事也不會知道。」電子禮品卡 隨時可套現網絡上還有一種「電子禮品卡」的商品也是生意興隆。這種卡片不記名、無實體,面值從50元到1,000元不等。在京東商城網站上對電子禮品卡的評價達11萬多條,許多評價出現「給領導送禮的神器」、「單位福利有�落了」、「發票開得靈活」等。一位電商服務人員說,送禮的在網上購買電子禮品卡後,可將密碼轉發收禮者,他們可在電子商務網站上憑消費密碼任意選購商品。「從買禮品到送禮品,雙方無需見面,也不用經手實體卡片,既方便快捷,又避免了送禮風險。」當局對如何防止,目前也一籌莫展,除了商業預付卡有管理辦法外,電子禮品卡卻無法可管。業界建議快制定網絡銷售禮品的規定,如擴大監管範圍,不僅購卡要記名,用卡也要實名;不僅線下實名、線上也要實名;不僅要限制單卡金額,還要限制單卡銷售數目等。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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